论坛管理人员请假的规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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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辉鱼Lv.8 发表于 2003-10-1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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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版主在三天以上(含三天)无法管理论坛应向常委会和站长两者之一请假!
2:版主请假后的如果其管理的论坛的管理工作如果有其他版主就不需请人临时代替;如果没有就有论坛监督临时代替:如果论坛监督无法接替由常委会成员之一代替:
3:请假版主在可以恢复管理其所管理的版块后请及时以帖子和短消息方式向其代替者说明,临时代替者在接到后应退出代替管理!
4:论坛监督需要请假同以上规定,其请假后的论坛全面管理空缺由常委会接替!
请常委会表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0-1 22:13:34编辑过]
人生挈阔 与子相悦 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莲莲!吾爱!我愿意一生永远照顾你,直到生命的尽头!鱼儿鱼儿水中游!  有鱼人一生快乐!——辉辉鱼

大猪儿+小猪儿+小小猪儿=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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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10

CQ小鱼Lv.2 发表于 2003-10-1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 /天星桥双子座网吧
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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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jlLv.2 发表于 2003-10-2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
以下是引用小报记者Q在2004-10-2 11:00:04的发言:
不同意。有点武断

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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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jlLv.2 发表于 2003-10-1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
不错,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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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报记者QLv.2 发表于 2003-10-2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四川绵阳 /蓝色风暴网吧
不同意。有点武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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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乌龟Lv.70 会员认证 发表于 2003-10-1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沙坪坝区 /小龙砍军军网吧
抗议,常委审议尚未通过,所以不能当成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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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辉鱼楼主Lv.8 发表于 2003-10-1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
对不起!
是我想搞好论坛的欲望太强烈了!
请论坛所管理员、常委会、所有版主原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0-4 22:56:4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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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余Lv.2 发表于 2003-10-1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江北区 合川
收到,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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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鼻剪刀Lv.2 发表于 2003-10-2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
3天?改一星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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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者Lv.79 会员认证 发表于 2003-10-3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 辽宁大连
呵呵,不好意思,才看到此贴,这几天单位放七天假,家里上网不太方便(拨号上网,太慢了),还请各位领导帮忙照看一下,10月7日上班后就正常工作啦。
我觉得在一段时间内暂时不能上网者,应该打声招呼。以维护网络正常运行。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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