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重庆水族之家》论坛常务委员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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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乌龟Lv.70 会员认证 发表于 2003-9-26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 /石桥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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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关于成立《重庆水族之家》论坛常务委员会的通告!

《重庆水族之家》成立至今,受到了广大鱼友、龟友的欢迎和支持,但内部管理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此经过反复协商后,决定成立《重庆水族之家》论坛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
其规章如下:


1.常委会暂时设立5名常委,其余各版在任版主,自动成为其委员!

2.常委会常委任期为三个月,期满后再由论坛全体会员公开投票选举产生,可连任。

3.论坛监督和管理员不得加入委员会及常委。

4.常委会对论坛的内部事务,有最高决定权。

5.一般性决定由常委投票表决。特大事件由委员(版主)参与投票,直至全体会员公决!

6.常委在论坛日常活动没有其他特权,一个常委也不能单独行使权力。

7.任何会员要对任期内常委要求罢免的,可以在站务区说明原由后,无须任何批准即可举行公开投票,两项单选赞同和反对。但必须是注册超过30天(论坛下士等级)的会员的投票为有效,如发现有恶意投票的情况,会员的要求立即取消,如是常务委员恶意投票,常委资格立刻取消!

附:关于删贴等权力等相关事宜的说明!
1.版主对自己版块内的帖子,有绝对处理权!任何人不得在版主没有违反论坛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加以干涉!

2.论坛监督有监督全体版主日常工作的权力!论坛监督在版块内发现有帖子存在违反国家法律定义及下流淫秽内容的情况下,作出删贴和移动、锁定操作后要给该版版主及发贴会员予以短信说明!其他只有给版主的建议权力,版主必须在42小时内给论坛监督答复!

3.论坛监督有向常委会提交对论坛有关人事安排的建议权!常委会有最终决定权!

4.会员在对自己的处罚有异议时,按版主---论坛监督---常委程序进行申述!

5.常委会对版主和论坛监督有直接任命和罢免权,但必须是全票通过!被罢免者有申述权。在决定下达3日内可以要求全体(委员)版主公决,直至全体会员公决。

6.管理员(站长)没有删贴权,除非是帖子严重违反国家法律,以及威胁到论坛(自身)利益的情况下,紧急处理。但都要在站务区给予公开说明!

7.每个版版主名额(最高)设立为三人,权力相当,站务区版主一人由论坛监督直接担任。



投票表决细节补充:

A.投票公决时,版主如有兼任的情况,其投票权只能一票。

B.如果当事人就是有权投票人之一,当事人将不得参与表决。

C.如果是针对常务委员会中常委的表决,该常务委员做自动缺席处理不得参与表决。

由于《重庆水族之家》成立不久,第一次常委的人选,我建议由:
1.爱好者 (外地版主代表)
2.阿余   (重庆版主代表)
3.JLJL   (女性注册代表)
4.DKFISH (外地重庆人代表)
5.雨冰   (贵宾代表)
担任!

同时,希望上述五位会员,及时表态是否愿意,承担此重任!
谢谢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1 16:10:25编辑过]
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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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24

一鱼Lv.2 发表于 2003-9-26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九龙坡区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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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Lv.2 发表于 2003-9-26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江北区 /信息港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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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鱼Lv.2 发表于 2003-9-26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沙坪坝区
我选举我做一般鱼友代表。

另外,我觉得这里法帖的气氛太沉闷,有时候开个玩笑也要被删除帖子(其实说的话既不黄也不黑更不脏)。

玩笑就是玩笑,不可以当真,不能当真的事情如果当真老,就难免产生误解导致误会。在这里我向灰灰鱼提个意见,莫把我的玩笑话当真,如果钻老牛角尖,我说的很多话都是可以被定位“准黄色、准骂人、准等等……”

我不知道其他鱼友是否也有我这样的遭遇,自我感觉很压抑,有话不能说,郁闷啊。长此以往,恐怕只能在这个论坛有事说事,无事走人老。如果大家都这样,那么这个论坛几乎相当于一潭死水,时日一久,必然光顾者寥寥。因为这里气氛不活跃,如何留人?

以上仅代表本人的一点感受,绝对不含对灰灰鱼的任何恶意。他是一个负责的人,才会对大家要求如此严苛,但是我希望灵活把握好尺度,不要打击大家发言的积极性,破坏活泼的交流气氛。这样也许才能够达到他希望的论坛繁荣的结果。否则,可能适得其反。

环境宽松,人才能够有更多的灵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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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者Lv.79 会员认证 发表于 2003-9-26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 辽宁大连
感谢站长及各位朋支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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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余Lv.2 发表于 2003-9-26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江北区 合川
同意, 很荣幸,  不过, 我要先吃饭..刚回到..晚上来写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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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莉Lv.2 发表于 2003-9-26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渝中区 /信息港
千万不要让他爱他鱼有机会!警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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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冰Lv.2 发表于 2003-9-26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北京
好啊~~~~~高兴的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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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鱼Lv.2 发表于 2003-9-26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
以下是引用多莉在2004-9-26 19:41:55的发言:
千万不要让他爱他鱼有机会!警惕他


既然如此,我推荐多莉和CQ小鱼或者其他人作为普通鱼友的代表。

既然以上各方面代表都有老,我觉得也不能忽略普通鱼友的意见。个人感觉普通鱼友代表所占比例应该较大比较好一些,毕竟普通鱼友才是论坛的基础。如果没有普通鱼友,论坛只能是无水之舟,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一个不够,选两个。

如果委员会成员全是版主和贵宾,将不能真正了解普通鱼友的想法。难免以偏概全,到头来作出来的决定未必是广大普通鱼友所想、所需。

我的发言完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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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莉Lv.2 发表于 2003-9-26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渝中区 /信息港
他爱他鱼怎么换战术了?感觉有点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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