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采之—— 一不小心踩到河蚌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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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螺闻香Lv.2 发表于 2012-7-10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广西桂林
楼主所在的地方的确物产富饶!我认为如果物产丰富的话,适当打打牙祭是没什么的.可以理解!只要楼主没有捕捞来做商业交易,还是可以的!记住“没有交易,野生动物就会得到保护”这点是大家公认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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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ballLv.6 发表于 2012-7-23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四川
楼主好二 采这么多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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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魔丸Lv.41 发表于 2012-8-14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广东珠海
你让河蚌们想起当年,鬼子进村。{:6_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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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鉮經×亂の貓Lv.2 发表于 2012-9-7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黑龙江哈尔滨
{:7_300:}这是要养?要吃?还是要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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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水游龙Lv.5 发表于 2012-9-27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湖南长沙
下酒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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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王Lv.24 发表于 2012-10-6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河北保定
一个帖子被人骂了这么久,也算奇迹了。。。。。。我来封印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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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epLv.41 发表于 2013-9-26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广东湛江
唉,又是听了砖家的教导,你家旁皮要繁殖,要得着150斤河蚌吗?你很直接地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系统了,老大,这河蚌一点不好吃,以后尽量有爱些吧,采得太过份地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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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eLv.78 发表于 2013-9-29 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广西南宁 /广西大学
先吃掉它,然后再来保护它,正反两面都得到了利益。很好,只是个河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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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ak的海豚Lv.9 发表于 2013-10-2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广西
山大王,警生也同步更新一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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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rhb1234Lv.40 发表于 2015-12-17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 贵州贵阳
{:4_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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