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自然生态,打击非法捕捞。两江中国原生独家一线图文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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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中国原生Lv.16 两江认证 发表于 2017-5-7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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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长久以来全国原生爱好者对自己发现的各地非法捕鱼,电鱼,炸鱼,绝户网捕鱼,毒鱼等丑陋现象深恶痛绝,大声疾呼,表达着自己对自然生态的关切之情。

两江中国原生特地深入了解并记录在长江禁渔期间,两个派出所日常的工作案例点滴,获得了第一手资料并以图文形式展现出来。让我们能看到我国的最基层的公安干警及渔政执法人员日常鲜为人知的一面,以及他们对我国自然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辛勤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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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意见指出,为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使保护区从根本上退出渔业生产,实现保护区转型升级,促进长江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助推长江大保护和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 西周 【伐崇令】应该是目前可见的中国最早关于生态保护相关的法律条文,距今已经近三千年历史了。

     中国人一向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现今高速物质发展的前提下,人与自然生态相关的话题日渐紧迫。两江中国原生一直以来强调人与自然生态的和谐发展,原生爱好者都喜欢亲近自然,有着自己对自然生态的理解。对非法捕鱼,电鱼,炸鱼,绝户网捕鱼等行为深恶痛绝,因为这不但是对法制的尊重,同时也是对自然生态的应有的基本素质。

     近年来国家对自然水域生态的保护意识正不断加强,因为这关系到我们自身及后来者的未来,通过大家的努力让未来的中国人依旧能看到青山绿水,这也是我们这代人的责任。自然生态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它关系到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未来。我们每个人都身处其中,有学者,有爱好者,还有我们奋斗在最基层的工作者。

也借此文,向我国全体默默无闻的战斗在国内自然生态保护的第一线相关工作者,表达崇高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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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涪陵派出所:电鱼案例、拦河网、迷魂网案例

(案例一)


     2017年4月8日,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涪陵派出所接到重庆市涪陵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移送案件。

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涪陵派出所干警正在夜间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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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清理各类投入江中的非法捕捞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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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7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伙同湛某,携带升压器、电瓶、电舀子等电捕鱼工具,驾驶一艘铁质机动船在重庆市涪陵区南沱码头长江干线水域实施电捕鱼。二人在该水域电捕鱼至次日凌晨3时许,共捕获各类渔获物240尾。2017年4月8日3时许,湛某被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涪陵派出所民警查获,经涪陵派出所民警电话联系,刘某某于当日10时许主动到涪陵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接受调查。经渔政调查,二人对电捕鱼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工具及非法电捕鱼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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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查查明:刘某某、湛某在禁渔期内,使用电捕鱼的方式在长江中非法捕捞,共捕获各类渔获物240尾,共重3.6公斤。其二人的行为造成江河渔业资源严重破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公安干警及相关执法人员,将尚存活的非法捕捞的鱼只重新放回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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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涪陵派出所:电鱼案例、拦河网、迷魂网案例

(案例二)


     据犯罪嫌疑人任某某交待:2014年2月7日下午,其用升压器、电瓶、舀子等电打鱼工具在重庆市涪陵区卫东深沱长江水域附近进行非法捕捞。

     2017年2月7日下午,任某某驾驶绿原吸沙船的生活船到重庆市涪陵区卫东深沱长江水域附近用升压器、电瓶、舀子等电打鱼工具进行非法捕捞,非法捕获长江鱼类数公斤,后食用。

     经调查查明:任某某在禁渔期(每年2月1日12时至4月30日12时)内,使用禁用渔具在长江中非法捕捞,捕获渔获数公斤。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对鱼类洄游通道有一定的阻断作用,尤其是在鱼类繁殖季节,对产卵亲鱼的破坏性大,造成江河渔业资源严重破坏,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水上公安干警正在质询犯罪嫌疑人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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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犯罪嫌疑人交代相关情况,长航分局涪陵水上派出所工作人员正在清理河道中各类预伏的非法捕捞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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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出的各类捕捞网具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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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干警正在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取证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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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过程中发现已经入网的各类水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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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和其非法捕捞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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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涪陵派出所干警正在测量作案工具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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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涪陵派出所干警正在执行夜间巡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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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巡查期间清缴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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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缴上岸的非法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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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涪陵派出所所长冯毅(左)与副所长陈庆(右)正在办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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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查缴的非法捕捞的鱼只重新放归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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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龙桥派出所

提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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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15日12时许,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龙桥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三人在重庆市涪陵区龙桥沙溪沟化油器厂附近的长江河汊,疑似在非法捕捞。

     接该案后,所长余更生迅速安排警力前往涪陵区龙桥沙溪沟原沙溪小学旁的河汊,民警到河汊案后将涉嫌非法捕捞的曾某某、余某某、姚某现场抓获,并当场扣押长江鱼数斤和非法捕捞的电瓶工具一套。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曾某某、余某某、姚某供述:2017年4月15日在长江禁渔期采用电击方式在沙溪支流非法捕捞水产品鱼类共计270尾。

     犯罪嫌疑人曾某某、余某某、姚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已被立案侦查。


被当场抓获的正在电鱼的犯罪嫌疑人。

备注:为了避免正在电鱼的犯罪嫌疑人的警觉,接近犯罪嫌疑人时公安干警特意脱掉了警服,伪装成普通散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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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所背负的便携式电鱼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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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指认所非法捕捞鱼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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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语:
中国青山绿水是所有原生爱好者共同的守望。对日常出行中发现的此类不法行为,我们有责任由义务和责任去及时举报揭发。希望通过所有真正原生爱好者的共同努力,让山更清,让水更绿,让美丽的中国原生水生物世世代代在中国的山水间,自由游弋,我们能时刻感受到中国原生水生物所带来的无穷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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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童 + 5 很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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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18

杀死剑剑Lv.45 发表于 2017-5-7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四川成都
{:4_96:}{:4_96:}{:4_96:}{:4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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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编辑Lv.15 两江认证 发表于 2017-5-7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
严惩电毒炸及拦河网行为!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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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eLv.78 发表于 2017-5-7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广西南宁 /广西大学
“人心不古”啊,无规则行为是最大因素,打鸟、抓鱼、过马路、共享车使用,{:4_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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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Lv.4 发表于 2017-5-7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吉林长春
网上卖电鱼设备的无数,不监管难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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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1121Lv.52 发表于 2017-5-7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四川成都
{:4_96:}{:4_96:}{:4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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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_GTILv.6 发表于 2017-5-7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 上海
这个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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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余Lv.3 发表于 2017-5-7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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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Lv.2 发表于 2017-5-7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IP: 福建福州
支持,但某宝不加强监管的话还是难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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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竟技高手Lv.43 发表于 2017-5-7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四川资阳
希望警察同志铁面无私  长治久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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