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一个令原生鱼交易及保护双赢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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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ursLv.13 发表于 2018-5-30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广东深圳

那你可知道有多少人从市场处收购食用鱼,在微信以及其他地方当观赏鱼出售呢?本土原生鱼在食用和观赏的边缘本就模糊,市面上流通的鱲,鱊,在当地都是当成食用鱼的,你是否考虑过这个点?或许国家出面能帮你制裁淘宝等正面上的出售,那私下如微商,qq上那种直款呢?就算快递拒收,那陆运呢?你想法起点是好的,但是你的终点太远 而且你没有举例应该如何出发,小一点的目标,方向也没有,依靠国家?目前国家能把电鱼,炸鱼,毒鱼真正全面落实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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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静远Lv.16 发表于 2018-5-30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湖北
没有可操作性,做不了的。虽然出发点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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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鱤无敌楼主Lv.41 发表于 2018-5-30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天津
Aours 发表于 2018-5-30 10:43
那你可知道有多少人从市场处收购食用鱼,在微信以及其他地方当观赏鱼出售呢?本土原生鱼在食用和观赏的边 ...

你说的我都同意。但是,你认真看我发的帖或回帖了吗?我从开始就在强调我这个假设的政策是“强制”性的,说白了就和立法入刑是一样的。鱼的来源不管,只要是最终作为观赏交易就必需遵循高定价,私自低价出售就是违法违规,要被办的。

我这想法其实和现存的动保没有太本质的区别。不让抓大熊猫卖,那好我偷偷儿抓来卖不让人知道就好啦,可依旧是违法啊,只是会不会被抓到的问题。我的强制提价政策和这没根本区别啊,怎么就不明白呢?法就是法,捉到会被办,但法阻止不了犯法的产生。从汉莫拉比法典开始人类就知道杀人要偿命,可到了今天全球每天照样在发生无数谋杀案,不能因为担心法律阻止不了犯罪者的继续产生而不立法,就这么简单的道理。
无敌啊……我无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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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鱤无敌楼主Lv.41 发表于 2018-5-30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天津
金静远 发表于 2018-5-30 10:59
没有可操作性,做不了的。虽然出发点是好的

这我同意,可操作性是唯一致命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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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静远Lv.16 发表于 2018-5-30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湖北
大鱤无敌 发表于 2018-5-30 11:03
这我同意,可操作性是唯一致命BUG。

目前的社会环境下很难有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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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鱤无敌楼主Lv.41 发表于 2018-5-30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天津
金静远 发表于 2018-5-30 11:07
目前的社会环境下很难有好的办法。

借您这帖我再对可操作性加以阐述补充。(不是回复您的)

该政策的可操作性无疑是唯一薄弱点,但我把宝押在了国情上。我们是个权利没被关进笼子的国度,在这种大环境下,真的一切皆有可能。

我还是拿掏鸟窝判10年说事儿。大家静下心想一想,这件事发生了,已经确确实实的发生,无论还存在多少关于法律或任泉方面的争议,但它就是已经发生了。那么,假设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或某个人在网路上提议“掏保护物种的鸟窝该判10年!”,网民们会是如何反响?怕是要被喷化了吧?什么不切实际、天方夜谭、毫无人性、痴人说梦、傻X脑残等等等等都算轻的了吧?可是这事儿还就真的发生了,比起鸟窝10年,我这提案可算温和很多了吧,再加上我把赌注押在没被关进笼子的权利上,所以我坚定的认为:只要上面愿意做,没什么是不可能的,在强悍的权利面前一切可行性报告都是浮云。

当然了,上面对这事儿不屑一顾的概率高达99.999%,只要他们不想做,这帖这话这事就如P般存在3天而已。。。。
无敌啊……我无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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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ursLv.13 发表于 2018-5-30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广东深圳
大鱤无敌 发表于 2018-5-30 11:01
你说的我都同意。但是,你认真看我发的帖或回帖了吗?我从开始就在强调我这个假设的政策是“强制”性的, ...

你所说的假设的强制性先不谈。假设真到了那个时候,是否作为观赏鱼出售这个点又是一个飘忽的存在,根据国人狡黠的头脑。我以食用鱼购入,但我放在鱼缸里养着,当你以我私下低价购买观赏鱼这个点来抓我时,我回答说:这是用来吃的,我只是先养几天,等家人回来了就宰杀。 难不成你每天都派人订着吗?就算你派人订着,我也可以当着你的面宰杀,然后再继续以低价购入不就行了? 难不成你要把每种原生鱼都纳入红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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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鱤无敌楼主Lv.41 发表于 2018-5-30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天津
Aours 发表于 2018-5-30 13:41
你所说的假设的强制性先不谈。假设真到了那个时候,是否作为观赏鱼出售这个点又是一个飘忽的存在,根据国 ...

你说的没错,但是,全世界所有国家的所有法律条文都存在这问题,只要有法律自然会有钻法律空子的。所以这不是我的问题,是全人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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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鱤无敌楼主Lv.41 发表于 2018-5-30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天津
Aours 发表于 2018-5-30 13:41
你所说的假设的强制性先不谈。假设真到了那个时候,是否作为观赏鱼出售这个点又是一个飘忽的存在,根据国 ...

况且,你的例子中“我回答说:这是用来吃的,只是先养几天。”,养了没?养了吧,养就是违规,鱼直接进锅没事儿,进缸就是养,养就不行。
我国光荣传统之一就是:矫枉过正。新法颁布,必先拿几个出头鸟祭旗,管你冤不冤,狡辩无用先杀再说,不然根本震慑不住总想害朕的刁民。
无敌啊……我无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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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ao98Lv.2 发表于 2018-5-30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山东济南
大鱤无敌 发表于 2018-5-29 22:43
什么叫强制提高价格,意思就是敢私自低于规定价格卖货,就是违规甚至违法(如果立法的话)。

这个基本是不可能呢,国家政府基本没有关注原生鱼这一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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