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野外采集自律公约
1,任何形式的野外采集都不能以赢利为目的。
2,如无法规许可,不采捕受保护濒危鱼类。
3,如无必要,不采捕鱼苗及进入繁殖期的成鱼。
4,不使用毒鱼、电鱼、炸鱼、流刺网等不人道且具有危害性的采捕形式。
5,在采捕过程中,不对当地生态造成破坏,不遗留废弃物品及垃圾。
6,不滥采捕,采捕鱼只数量控制在自己能完全饲养的环境条件下。
7,因各种原因,无法饲养的野外采捕鱼只,应赠送有相应饲养条件的朋友,或放生原采集地域.放生应遵守"原产地采集,原产地放生"的准则.
8,不公开发布野外采集地点的具体信息,特别是特有濒危鱼种更应该严守信息的不泄露。
9,应该对自己所采捕的鱼只,有一定的认识既了解(饲养和习性)。
10,不把原生鱼当成外来热带鱼的饵料鱼,珍稀濒危原生鱼类绝对禁止成为饵料鱼。
11,积极记录野采地点的生态环境和鱼只情况,以备科学数据统计。
12,采捕鱼只的最终目的是使其繁殖,其后代能放生于其原生地域。~~~~~~~~~~~~~~~~~~~~~~~~~~~~~~~~~~~~~~~~~~~~~~~~~~~~~~~~~~~
一直以来,两江中国原生一直以“原生生态的保护主义者和观赏饲养者”做为自己格守的信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两江精神”,现在随着越来越多的原生爱好者加入了野外采捕活动,为了履行论坛的创办初衷及承诺,有必要把“两江精神”具体化,条文化,以方便大家对论坛中提到的生态、鱼只、野外采集等有所了解。这是中国两江及中国两江会员的义务和责任。现在出台的是个初稿,欢迎大家各抒己见,补充纠正。我个人认为我们野外采捕的最高境界,是能繁殖放归原生地,从而能让当地的原生种群数量能够提高,而不至于面临灭绝之灾。
正如大家看到的,这个只是个自律公约,这个自律公约不会对大家产生任何法律、法规、行政等方面约束力,但我想如果大家真对现在的生态恶化、物种消亡而担忧的话,就一定能体悟到“两江野外采集自律公约”的核心精神,进而控制好自己对生态环境的行为。
我们现在不能用这个公约去约束别人,但至少可以让别人看到我们自己在生态物种方面的行为准则和态度,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看到生态环境和原生物种保护的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