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呼吁改为野采改为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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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OULv.12 发表于 2007-11-24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广东广州番禺区
<p>我生活在以前是农村的农村,看着田野里的鱼,一天天减小,他们消失的原因不是作为小孩的我们抓几条,钓几条就会消失的,他们消失的主要原因一个是农药,另一个是气候,虽然说我们抓的人也有责任,但是我们也有贡献。最好的例子:我上一年野采普叉的地方,今年再去看,已经找不到鱼了,而我家还有这个地方的鱼种,随时都可以放生,只要这个地方的水质再次好起来!</p><p>我是广州从化某个镇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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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乌龟Lv.70 会员认证 发表于 2007-11-23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沙坪坝区
<p>其实,这个我早已也考虑过,有些人野外观鸟,我觉得也不错。但为什么还是提出“野采自律公约”这个概念了?</p><p>首先,有2个问题可以肯定,1,我们提出只观鱼不采鱼,扪心试想就目前现阶段有多少人会真的去遵守这个没有丝毫约束力的约定?2,真正对鱼类破坏的现阶段绝对不是非赢利的野外采集者和科研者,而是污染、各种野味餐厅、渔民滥捕、物种入侵、鱼贩捕捉饲料鱼等等。</p><p>回到首先提出的疑问,野采是已经存在的事实,而我们根本没有去约束它和禁止它的能力。中国两江虽然在中国的原生鱼爱好者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但并不具备行政约束力。所以“大禹治水,以疏为主”,我们应该好好的利用自己的这点微薄的影响力,去疏导现在的野采行为。</p><p>如果一味的强调“全面禁止”,首先,切断了爱好者和所好物之间的联系,如果不采了,大家去买,那么更滋长了为谋私利而采捕的行为,破坏更大。其次,就象第一点提出的肯定问题一样,一句实现度很低的口号,就目前来说只是形式上的宣传,而起不到实际的效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p><p>就如“自律公约”补充说明所述“体悟到“两江野外采集自律公约”的核心精神,<u><font color="#ff0000">进而控制好自己对生态环境的行为</font></u>。。。。。。我们现在不能用这个公约去约束别人,但至少可以让别人看到我们<u><font color="#ff0000">自己在生态物种方面的行为准则和态度</font></u>,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看到生态环境和原生物种保护的希望!”</p><p>举个例子中国的“四不象”麋鹿,大家知道吗,现在的国内种群全是英国人采自中国后,在英国繁殖的后代,后来在中国麋鹿基本灭绝后,又从英国引进来的,我们现在还能在国内看到麋鹿种群,应该感谢当初那位英国人。所以野外采集是人工繁殖的第一步,“自律公约”的最后一条“采捕鱼只的<u><font color="#ff0000">最终目的是使其繁殖,其后代能放生于其原生地域</font></u>。”面对目前越来越恶化的生态环境,了解、采集、繁殖、放生,进而提高种群数量,关注生态环境,从另一个角度,把野外采集提升到一个更高的高度,也是中国两江野采自律公约的终极目的。</p><p>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中国两江野采自律公约”,是现在国内第一个来自民间的对采集原生鱼类的自律公约,我们不知道这个公约最终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不过肯定的是,我们中国两江人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p><p>正如以前我所说,“希望我们的下一辈更下一辈。。。能畅游青山绿水和鱼儿共嬉。”这就注定,我们现在要肩负更重的责任和义务!</p><p></p><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3 23:22:0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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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地无垠Lv.2 发表于 2007-11-23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江北区 /信息港
<p>我觉得楼主的想法是很好的。但也有不合适的地方,光看是不实际的。适当的采是对环境无害的。</p><p>楼上鸟人贴的是最新出台的两江精神吗?我觉得可以适当修改。</p><p>反对野采当地种群稀少鱼类作为饲料鱼(如青将),但不反对使用普通鱼做饲料鱼(麦穗、旁皮),建议使用泛滥鱼类做饲料鱼(如食蚊鱼)</p><p>反对野采国家保护鱼类</p><p>需要说明的是我不反对麦穗旁皮做饲料鱼是因为我觉得我们这儿鱼塘水库的麦穗旁皮挺多,如果你们那而情况相反,请手下留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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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huiLv.4 发表于 2007-11-27 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黑龙江哈尔滨
<p>兄弟我说句实话不要在意.</p><p></p><p>中国有打狗队这一现象就很能说明我们国家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一个离和谐社会还相差甚远的国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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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盗Lv.2 发表于 2007-11-27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安徽六安
<p>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都是不明智的.</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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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野鱼Lv.2 发表于 2007-11-27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重庆
<p>我还是想野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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